“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终于能安心去打工了。”近日,电话那头,当事人王某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激动。这声感谢的背后,是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检察温度”温暖民心的真实写照。
今年7月的一天,王某的求助电话打进了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个因未成年时犯罪而留下案底的中年男子,正为被工地拒绝录用的事犯愁——派出所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连养家糊口的工作都找不到。
检察官立刻核查卷宗,发现王某22年前犯罪时未满18岁,完全符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因此,检察官跑法院调卷宗、寄文书,再与派出所反复沟通政策依据。当王某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这个多年重复信访的男子对检察官感谢道:“检察院真的帮了大忙,我不得再信访了,今后我要安心务工!”
在凉山州盐源县,则某也正经历着相似的困境。2022年,他在资阳市求学时,因轻微犯罪被相对不起诉,如今想找份工作,户籍地派出所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顺利就业回归社会。
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的接访人员调取不起诉决定书,经审查发现,则某的情况符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随后,他们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协作网络联系凉山州检察院,从凉山州检察院到盐源县检察院,从盐源县检察院到盐源县公安局,多个单位协作为则某解决难题。当派出所最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则某专门致电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感谢道:“你们让我看到了重新开始的希望!”
“犯罪记录可以封存,但人生不能封存。”承办检察官表示,不仅要捍卫法律的底线,更要搭起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的桥梁。从协调追索劳动报酬到解决就业障碍,从化解信访积案到传递司法温情,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用一次次依法依规的协作、一件件落地有声的实事,让“检察温度”真正走进群众心里,为平安雁江建设注入了最温暖的法治力量。(卿明生 刘蕴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