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出租车司机无视交规酿事故负全责
9月3日17时许,资阳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称雁江区春天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川M号牌出租车与一辆川M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
民警抵达现场后调查得知,事发时陈某驾驶川M号牌出租车,沿车城大道向滨河路方向行驶。行至该路口时,陈某无视排队等红灯的车队,跨越道路中间黄色实线,逆行闯红灯通过,最终与正常行驶的范某某所驾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范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出租车驾驶人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其逆行、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和批评教育。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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