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ccaw@sina.com
主办: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长安网群 > 资阳 >
乐至检方:以案释法进乡村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9-26 11:10:1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乐至县检察院结合正在办理的一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组织大佛镇种养殖户、村民代表及涉案当事人等30余人,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以案释法,开展食品安全法治主题宣讲。

  

微信图片_20250926110703_26_1.jpg


  2024年9月至11月,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使用含有国家禁用物质的农药对其种植的芹菜进行喷洒驱虫,销售芹菜20公斤获利120元,未销售的270余公斤芹菜被行政机关作无害化处理,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到张某某所在村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对案件证据、法律适用和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向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对其开展训诫教育,引导其认识到“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警醒其在今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检察官结合案件特点,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例告诫村民要以案为戒时刻守牢法律红线,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尊法守法意识。种养殖户代表李某某表示:“这种公开宣告形式特别有意义!我们种养殖户在种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用到除病害的药,我们知道给人治病不能乱用药,却忽略了给动物、植物治病也是同样的道理,今后我们一定主动学习,跟上法律前进的脚步,这样我们种养殖户卖得安心,顾客也买得放心!”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法治宣讲”,不仅是一次司法活动,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既体现法治温度,又突出警示教育作用。今后,该院将始终秉持“惩治与教育并重”原则,深化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以案促治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肖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李家亮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