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未检+公益诉讼”护航未成年人上学路
刘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12月30日,据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在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中发现,乐至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存在学生违规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现象,部分学生明显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且在骑乘过程中大多未戴头盔,导致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存在隐患。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乐至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对上述学校周边未成年人违规骑乘摩托车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收到检察建议后,被监督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针对上述问题加强了日常检查力度,同时与学校开展联合整治,通过线上宣传与普法进校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跟进回访调查,相关学校在校学生违规骑乘摩托车的情况已得到改善。
据悉,下一步,乐至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与相关行政机关增进沟通协作,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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