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检方:开展“问题灭火器”公益诉讼监督
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关键设备,其真伪与效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开展灭火器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成功推动了一批“问题灭火器”的排查与更换,以实际行动筑牢公共安全屏障。
检察人员通过摸排走访,发现辖区内多个住宅小区配置的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灭火器身份信息标志无法通过官方平台验证,来源不明;二是部分干粉灭火器已超过十年强制报废期限仍在使用;三是部分灭火器存在压力失效、瓶体锈蚀等情况,影响正常使用。
全面调查后,为准确评估安全隐患、夯实监督依据,乐至县检察院对问题灭火器进行抽样,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灭火器壁厚及核心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日前,乐至县检察院已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更换、报废不合格及过期灭火器,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下一步,乐至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机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与整改成效,确保问题真整改、隐患真消除。
杜文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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