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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评选结果出炉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1-26 10:42:2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3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评选结果出炉


全省首份!司法建议促违法行政行为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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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高院公布了2023年度十大司法建议。记者注意到,作为全省首份行政自纠司法建议,乐山中院关于促进违法行政行为自纠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位列其中。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2023年,我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 3579 件,收到回函3273件,司法建议数量、质量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本次入选的司法建议,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切入点、结合点,督促提升行政行为合法性,推动民营企业合规治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本报选取其中6项司法建议进行报道。

  

  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保交楼”资金资产识别机制的司法建议:

  

  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识别机制

  

  【建议对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议内容】

  

  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识别机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等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予以明确标识,并在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冻结时,由协执银行向法院明确告知,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流程管控,避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被不当执行。

  

  建立健全“保交楼”专项借款账户的识别机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梳理“保交楼”专项借款账户明细,通知各商业银行对“保交楼”专项借款账户予以明确标识,并在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冻结时,由协执银行向法院予以明确告知,避免被不当保全执行,确保“保交楼”专项借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政策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的识别机制。会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协商,统筹省内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进行标识,在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查封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签收的送达回证上备注具体情况,执行法院及时加强内部流程管控,确保保全、执行措施符合“保交楼”政策要求。

  

  【建议效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函,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出台文件,逐项提出改进举措。

  

  深化推进诉源治理。锚定“保交楼”资金资产安全运行的制度空白和监管缝隙,推动行政机关、商业银行及时完善识别机制。建议发出并得到回复后,不当保全执行纠纷增量迅速锐减,尤其是协调难度大、成本高的异地法院不当保全执行四川“保交楼”资金资产事件几无发生。

  

  细化账户识别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摸排底数、印发文件,督促全省商业银行及时整改,采取统一账户命名规则、添加专门标识等方法,规范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保交楼”专项借款账户,并在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冻结时,由开户银行向人民法院予以告知,进一步保障“保交楼”资金安全运行。

  

  优化项目识别机制。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配合当地住建部门,建立健全“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识别机制,完善协助查封业务流程,助推人民法院准确、高效落实“保交楼”政策。

  

  强化协同工作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人民法院、金融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司法行政衔接联动,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保交楼”资金资产安全运行,共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重大部署落实落细。

  

  成都中院关于规制网络刷单行为的司法建议:

  

  加大对刷单虚增销量商家的处罚力度

  

  【建议对象】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内容】

  

  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引导和监督。强化诚信经营的普法宣传,建立“诚信经营监督工作小组”等专门机构主动对刷单虚增销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更新技术手段,对异常交易量、异常交易金额等行为重点关注,形成有效的诚信经营监督机制。同时,平台可以开通切实可行的维权渠道,形成同行业相互监督体系。

  

  加大对刷单虚增销量商家的处罚力度。明确将刷单行为作为入驻商家的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入驻商家有刷单虚增销量的行为,通过扣分降权、限缩流量、降低店铺信誉评级等方式,对违规商家予以处罚。对涉嫌行政违法的,主动移送行政机关对刷单人员和机构进行惩处,公示违规商家;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优化商品评价体系,净化平台竞争秩序。对入驻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推介时,优化算法形成更能反映商品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发货速度等综合信用评价机制的评价体系,减少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销量单一路径的依赖。

  

  【建议效果】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协调多个部门会商研究,逐项提出改进举措。

  

  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引导和监督。积极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引导和监督,加大对平台商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明确告知虚假交易的危害和处罚规则。同时,更新技术手段,对异常交易量、异常交易金额等行为重点关注,提高处理效率,加大处理力度。对平台监测发现的疑似刷单行为,及时回应、及时处理。

  

  加大对刷单虚增销量商家的处罚力度。平台与商家签订《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拼多多发货规则》《拼多多虚假交易处理规则》等多个文件,明确界定虚假交易行为的范围、情形及处罚措施,并将打击对象扩大至店铺相关人员的亲友或其他关联方,增强威慑力。

  

  优化商品评价体系,净化平台竞争秩序。构建专业治理团队,通过算法模型和人工巡查方式,对一些不良商家不断变换的虚假交易行为建立起全交易链监控。同时,根据目前已经积累的数据,加快构建虚假交易监控模型,不断加强数据分析和算法优化,对于异常交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推动产品真实信息和综合信息完善,理性引导消费者。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取前述举措后,治理效果良好,涉诉案件量下降81.56%,且涉及刷单行为锐减。

  

  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关于建立耕地保护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同机制 夯实新时代“天府粮仓”的司法建议:

  

  对乱占耕地“零容忍”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建议对象】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建议内容】

  

  加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对耕地日常巡逻检查,动态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卫片监测调查,对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压实耕地保护发包人、承包人、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主体责任,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调动其耕地保护主动性、积极性,从源头守住现有耕地数量、保护优质耕地、稳定耕地格局。

  

  依托“田长制”建立协同机制,打好耕地保护攻坚战。建议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全面推行田长制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压实田长责任。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签署《南溪区耕地保护框架协议》,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双向沟通机制、绿色通道等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调,合力打好耕地保护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建议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破坏耕地、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升全民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识。

  

  【建议效果】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复函,并逐一整改。

  

  建强队伍,“三长四员”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明晰相关部门在耕地用途管制中的职能职责,划分辖区内9大责任片区,由29名区级田长、101名镇级田长、103名村级田长,1323名网格员、农机员、执法员、监督员组成的“三长四员”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更加完善,系统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严明职责,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下降一成。动态开展土地卫片监测,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整改恢复违法占用耕地卫片图斑。2023年,完成违法图斑整改23个,整改完成面积373.82亩,其中耕地面积216.99亩,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下降10.8%。

  

  形成机制,搭建耕地保护“三方”联动平台。宜宾市南溪区法院、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三方共同签署《南溪区耕地保护框架协议》,搭建耕地保护“三方”联动平台,建立了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定期宣传等6项机制。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涉农纠纷案件324件,相比2021年审结数量531件下降39%。

  

  联动宣传,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为载体,开展耕地保护专题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安装田长制公示牌,压实监管责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乐山中院关于促进违法行政行为自纠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

  

  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自纠 自行撤销追缴决定书

  

  【建议对象】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内容】

  

  自行撤销追缴决定书。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仅具有对辖区内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予以征缴的职权,存在部分超越职权、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建议主动对该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自纠,撤销峨住建缴决字〔2022〕第22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

  

  常态化贯彻落实违法行政行为自纠制度。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行为自纠工作办法》,不断强化违法行政行为自纠意识,发生行政矛盾纠纷时,主动排查生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积极主动自纠,及时消除行政行为违法状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强化完善违法行政行为诉前自纠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在行政检查、行政评查,处理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申诉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意见建议时,若发现违法行政行为的,也应当主动积极自纠。健全完善违法行政行为自纠与多元矛盾纠纷化解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在行政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中融入违法行政行为自纠,增强行政机关在诉前主动自纠的积极性,有效促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

  

  【建议效果】

  

  个案自纠,案结事了促双赢。司法建议发出后,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采纳自纠建议,作出《关于撤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的决定》,依法撤销了违法的被诉追缴决定;向上诉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最终本案原审原告撤回了起诉,实质化解案涉争议。

  

  示范引领,制度落地促多赢。该司法建议发出后,行政自纠制度正式落地运行,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诉中自我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做法,给其他行政机关以良好示范,此后,全市行政诉讼中自纠的案件共25起,涉及行政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

  

  配套升级,效能提升促共赢。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职权范围意识,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更加注重在诉前通过行政自纠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乐山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引入了行政自纠告知、引导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与乐山中院在环境行政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中完善了行政自纠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有效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全市行政案件上诉率环比下降28个百分点,申诉率环比下降0.6个百分点。

  

  成铁中院关于规范和完善铁路交通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建议:

  

  升级12306官网 完善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义务

  

  【建议对象】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议内容】

  

  升级12306官网,采用App弹窗提示、粗体字突出等方式对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敏感信息)处理进行明确告知,具体告知内容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进行。

  

  在车站进站口以醒目方式进行标示告示、视频告知、语音提示、自助实名制核验闸机特别提示等,明示自助验票通道采集人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及后续处理等法律规定的告知内容,并明示如不愿车站采集人脸信息的,可以通过人工验票方式进站。

  

  强化对新法律法规适用的研究和培训。铁路企业在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可以从更加被人民群众接受的角度,以更加符合法律、满足群众需求、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式及时调整有关行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法治的铁路运营环境。

  

  【建议效果】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充分履行人脸信息采集告知义务。

  

  坚持依法保障旅客个人信息权利。按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铁路12306官网、手机App“12306隐私政策”,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等情况作详细说明,重要内容采用加粗等方式进行重点提醒。

  

  优化车站自助进站闸机设备并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优化升级车站实名制自助闸机,在闸机屏幕显著位置提示“面部信息仅用于本地比对,不会存储或用于其他用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各车站进站口均设置实名制查验人工通道,并作明显标识,供旅客自行选择查验方式。

  

  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并立项专项科研课题,研究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纳入国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派专人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回访,听取改进意见,推动铁路工作理念提升、制度完善。

  

  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司法建议:

  

  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监督检查

  

  【建议对象】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内容】

  

  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联合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是否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情况,是否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等情形。

  

  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行业乱象,及时制止、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法行为。对建设单位是否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加强监管,没有满足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加强行业普法宣传。定期组织面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职工、农民工等相关人员的专项普法宣传,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以案释法,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普法宣传,正确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方式反映诉求,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建议效果】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司法建议后,赓即采取措施,全面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落实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源头管控到位。出台《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实名制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加大欠薪风险项目和预售资金监管力度。2023年,对28个政府投资项目、14个社会投资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累计拨付监管资金4700余万元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大专项执法力度,确保监督执法到位。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5条,累计罚款9.3万元,企业信用扣分12分,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合格率达100%。

  

  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确保联合惩戒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加重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2起,将3个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资质等级升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惩戒。

  

  持续强化普法宣传,确保宣传引导到位。联合人社部门深入在建工程项目、重点企业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引导建设施工单位设置项目维权告示牌42个,并张贴维护农民工权益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确保维权渠道畅通,切实增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治意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婷婷


编辑: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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