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发出全内江首张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
4月16日,隆昌市行政审批局向隆昌清真寺颁发法人登记证书。这是隆昌市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以来,在全内江发出的首张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隆昌市委统战、民宗局负责人在统战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发证仪式,隆昌清真寺负责人参加仪式领证。
此次隆昌清真寺的法人登记,是隆昌市落实全省首批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是贯彻《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隆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将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编辑:蜀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