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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前 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全款提车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9-14 14:27:29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9月10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节日前的9月9日,王某诉陈某承揽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来到平武法院要求提前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希望能够在中秋节前把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车辆开回家。


  就在一个月前,申请执行人王某分别以3.7万元、5万元执行标的向平武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刻联系被执行人。虽然能够联系到被执行人,可被执行人“躲猫猫”不与法官和申请执行当事人见面,拒绝接受调查,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8月29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平武县城的某茶楼内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当天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传唤、扣押措施。迫于干警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陈某当天履行了还款义务3.7万元,并承诺余下的5万元于9月15日前全部兑现履行完毕。


  9月9日,在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前夕,被执行人陈某早早地来到平武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履行完剩下的5万元给付款后,将依法扣押的车辆开走。王某诉陈某承揽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唐红 敬小 赵银熙)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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