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为消费者挽损5374万余元
1月6日,省消委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全面分析了2021年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年度投诉特点及热点等内容,并针对网络消费、食品餐饮消费、教育培训消费等领域做出消费提示。
据统计,2021年,我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830件;解决51702件,投诉解决率97.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4.0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41.45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0.59万人次。
报告显示,2021年,我省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质量投诉、食品投诉、房屋及建材类投诉、教育培训服务投诉、网络消费投诉、预付式消费投诉等6个方面。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居榜首,共有20537件,占总量的38.87%;食品方面投诉共6870件,占所有商品类投诉的13%,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05个百分点;房屋及建材类投诉在所有商品类别中投诉增幅最大,共4481件,较上年增加1222件,增长37.5%;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098件,较上年增长159.6%,位居服务类投诉增幅榜首。
此外,报告中还通报了10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内江市、阿坝州、江油市、成都市、凉山州、泸州市、宜宾市、乐山市、什邡市、自贡市等多地,案涉产品质量问题、停车收费、酒店消费、房屋装修、健身服务、医疗美容、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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