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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崇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法院助力收回抛荒地264.9亩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11-11 12:43:17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崇州市法院妥善处理一起辖区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帮助十万亩粮食高产稳产综合示范基地收回抛荒地264.9亩,有力助推“天府粮仓”成都片区核心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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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崇州市检察院向崇州市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称崇州市道明镇某社区有200多亩土地处于“非粮化”,且承租人李某某长期拖欠农户租金,村民小组多次与承租人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故依法支持其提起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走访调查,经查,案涉土地位于崇州市“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范围内,共264.9亩,涉四个村民小组400余名村民。李某某自2010年起租赁该社区土地,种植各种园林绿化树木。因管理不善,树木枯死、土地荒芜、杂草丛生,该地块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抛荒地,建议“退树还耕”;李某某自2021年起未再支付租金。社区要求李某某给付拖欠的租金共计52万余元,并解除合同,将土地进行复垦复耕。

  

  此时,被告李某某居住的乌鲁木齐市恰逢疫情严峻,邮政专递暂停运营,电话也联系不上,诉讼文书一时无法送达。特事特办,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机制,联系崇州市公证处,通过公证处送达法律文书。

  

  经崇州市公证处、乌鲁木齐公证处等多方不懈努力,终于在10月初联系上李某某,但是李某某称其相关证据材料存放在成都,因疫情无法出示,拒绝网上出庭,要求待乌鲁木齐疫情结束后带上证据亲自到崇州开庭。但400余名村民2年多未收到租金,也没有收回土地,非常着急。

  

  急群众所急,承办法官用心、用情加大办案力度,向李某某耐心解释与沟通,最终,李某某同意网上开庭。经过“马拉松”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李某某出售承租土地上的树木等用于支付欠村民的租金,并在2022年11月底前将土地返还村民。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村民小组组长代表400余名村民,向法院送来锦旗;被告李某某向承办法官发来信息,对法官细致、耐心,公平公正办案表示感谢。下一步,崇州市法院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书,及时复垦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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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崇州市法院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提出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崇州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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