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女子因伤害案件致残 检察院发放3.5万元司法救助金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1-12 10:15:1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司法救助金已经打到你的银行卡上,这是国家对未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关怀和帮助。”检察官对刘某说道。拿到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一股暖流涌上刘某心头。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刘某发放3.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

  

  今年21岁的刘某家住简阳市,因情感纠纷被当时的男友伤害致残,造成五处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肝破裂、脾破裂、结肠很难通过手术完全治愈,经历多次手术后,刘某的颈部、胸部留下了明显疤痕。虽然加害方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对方拒绝赔偿刘某治疗费用,沉重的经济负担压迫着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因为自己的遭遇,本不富裕的家庭因此欠下18万元外债。看到卧病在床的母亲、艰难求学的妹妹,还有因为自己的遭遇不得不继续开货车维持全家生计的父亲,刘某觉得愧对家庭。作为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她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本该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的自己,不仅没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还让家庭负债累累,年仅21岁的刘某十分绝望。

  

  2021年8月,青羊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检察官在对过往案件筛查时,发现该起故意伤害案中刘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马上联系当时办案的检察官了解案件情况,并主动到简阳刘某家中走访核实。

  

  身心均受重创的刘某并没想到自己的情况还能寻求司法救助,一笔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也随后打到了刘某卡上。考虑到刘某刚刚步入社会便遭遇不幸,除了经济上的救助,检察官还来到刘某家中,对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使其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编辑:廖安泰

四川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栏目 | 投稿须知 | 投稿:sccaw@sina.com |

蜀ICP备13011412号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蜀ICP备13011412号-1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