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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天快速出清助力债权人脱离困局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6-30 20:40:10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基本案情


  四川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流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主要从事仓储服务。同年10月,成都市武侯区一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致使某物流公司租用仓库及存储在该仓库内的货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千万余元,某物流公司出现严重资金困难,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不得不于2020年12月31日停止营业,严重资不抵债。后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向成都双流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审理


  双流法院于2022年2月裁定受理某物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金座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发现,该案无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及担保债权等优先债权,有普通债权人两户,审查的债权金额合计5084236.97元;债务人的资产在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有1323881.16元可用于清偿。


  基于该案债务人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系因受到火灾及疫情影响,且两位债权人因货物受灾而陷入了经营困境,急需破产程序快速审结获得清偿,双流法院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案适用简化审,在受理后一周内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并于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后5日内在线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了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情况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于2022年4月分配完毕、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一、依法破产,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该案债务人某物流公司为从事物流仓储业务的小微企业,由于火灾导致经营陷入困境,在火灾之后,又因为疫情因素一直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在目前经营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中具有较强代表性。该案中,双流法院通过破产清算方式处理债权债务,实现企业退出,是发挥企业破产法律法规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体现。


  二、线上会议,公正高效便利


  该案的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会议方案提交和审查、债权人签到、表决等,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实行,一方面可以防止人员聚集,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另一方面减少材料印刷成本,提高参会和表决效率,并且能够线上保存会议的全流程,有效实现了审判流程的信息化与智能化。


  三、流程创新,提高办案效率


  该案债权人只有2户,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清晰,因此管理人根据已审查的债权,制作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并审查和表决,在债权审查结果得到人民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则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生效。该流程减少了后续债权人再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环节,提高了分配效率。


  四、多方协调,提高债权清偿效率


  该案中债务人的资产既有银行存款,也有保险理赔金,既有被执行查封,也有被保全查封,同时涉及到两家执行法院。双流法院主动与两家执行法院、保险公司沟通,推动资金到位,提高债权清偿效率。


  李文里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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