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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2-18 09:27:5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聚焦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

  

在司法改革中聆听铿锵有力的奋进足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见习记者 魏丹

  

  开栏语

  

  日前,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结果在成都揭晓,一批开创性、标杆性的改革举措正式公布:在全国首推诉源治理模式、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探索“数字中国”依法治理“四川模式”……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近年来,四川各级法院协力推动“六个实质化”,以改革为牵引驱动,不断擦亮司法改革“金字招牌”。今年是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以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代表的新一轮改革大幕已然拉开。如何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进四川法院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本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入选案例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挖掘案例的创新性和标杆性,展示符合司法规律的可复制可推广改革经验。即日起,四川法治报开设“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巡礼”专栏,对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的获奖案例予以报道,敬请期待。

  

  一个标杆就是一面旗帜。日前,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结果在成都揭晓,展示了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司法改革生动实践的重大成果。此次评选活动自2021年12月正式启动,经层层遴选,各级法院共推荐报送了130项改革举措,后经初评、复评、省高院党组讨论,成都中院等10家法院形成的改革举措获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自贡中院等12家法院形成的改革举措获“四川法院改革优秀案例”。

  

  “这些案例都很有代表性和特色。新的一年要以从容迎‘新态’、以坚韧维‘稳态’、以昂扬奋‘进态’,全面推动‘六个实质化’沿着‘新、实、深、固、常’递进发展。”谈起此次评选活动,省高院院长王树江给予肯定,寄予希望。入选的改革举措有何创新性和标杆性?四川法院司法改革总结了哪些经验?下一步又有怎样的打算?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照彬。

  

  以“四个是否”为标准突出改革案例的创新性标杆性

  

  李照彬告诉记者,为充分体现入选举措的创新性和标杆性,本次评选紧紧围绕“四个是否”标准展开,即是否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改革创新方向、是否促进经济社会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是否通过改革创新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否契合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重点任务要求创新举措。

  

  结合入选案例,李照彬向记者做了进一步解释。他说,此次入选的“石榴籽”调解品牌,系叙永县法院在全国首创,从实质上化解了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走出了一条基层治理和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的特色路径;再如由甘孜法院打造的36条巡回审判路线,创新推动雪域高原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据了解,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开始前,省高院专门制定了评选实施方案,明确了评选流程、评选标准、评选方向等内容。自2021年12月正式启动后,评选活动有序不紊开展。评选活动共分为两轮。第一轮为初评环节,由省高院司改办集体讨论,从各级法院推荐报送的130项改革举措中择优选出复评案例。第二轮为复评环节,依托省高院审判业务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开展,对初选出的改革案例逐一分档打分。后根据复评累计票数排名,对复评结果进行降序排列,并报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评选结果。最终评选出的改革举措涉及队伍管理、专业化审判、人民法庭建设、在线诉讼等重点改革领域的探索,并在相关领域体现了创新性和标杆性意义。

  

  以入选案例为示范引领全省法院破解改革难题

  

  1个改革举措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10个改革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5个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自2016年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全省法院完成了从改革试点到有序推进再到全面深化的梯次递进转变,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擦亮四川法院司法改革“金字招牌”。

  

  李照彬介绍说:“本次评选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入选举措源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效,以‘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的形式,通过推出一批符合司法实践、服务发展大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实践创新案例,引领全省法院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开创新的局面。”

  

  基层治理、专业化审判、一站式服务、智慧法院建设、在线诉讼等均是司法改革的难点、热点问题,李照彬认为,入选案例是各个领域、各个区域、各个层级的探索实践,充分展示了全省各地法院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审判的生动实践。

  

  在谈及四川法院司法改革的经验时,李照彬提到关键词“换位思考”。据他解释,回顾近年来四川法院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效,无论是深化诉源治理改革,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抑或是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构建分层递进、供需适配的多层次解决纠纷体系等,都是从群众角度出发,满足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同时,李照彬坦言,当前改革实践效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司法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最终价值取向。李照彬认为,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具体表现为“四个转变”,即从实现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高品位物质文化生活转变,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理满足转变,从注重现实安全向同步追求长远安宁转变,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同步追求参与社会事务转变,“比如我们不仅希望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而且期待个人尊严、情感得到更多尊重,隐私、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

  

  以“为民”为改革根基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公开便民

  

  谈及全省法院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点工作,李照彬说,“必需回答‘为了谁、依靠谁、保障谁’的根本问题。”

  

  “司法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耕司法改革领域多年,李照彬认为,为民、公正、高效和公开是司法制度的基本要素,“为民是根基,体现人民性宗旨,公正是为民司法的目标追求,高效是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公开是证实与亮相,四者层层递进,相辅相成。”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今年,四川法院确定了司法改革重点工作,包括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等。“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公开、便民。”李照彬说,“做好司法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改革永远在路上。”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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