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汉源县法院创新探索司法保护农用地新经验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3-03-17 10:37:0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长牙齿”保护农用地 “出实招”助力生态修复

  

汉源县法院创新探索司法保护农用地新经验

  

3月1日,汉源县法院在唐家镇五里社区巡回审理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汉源县法院供图

  

  邱德林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棕贤

  

  三月,春回大地,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播季节。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农用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汉源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主动作为,铸牢司法之盾,从严惩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遏制农用地“非农化”,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生态修复“长牙齿”,“咬住”农用地保护红线不放松。

  

  2022年2月,曹某某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租赁挖掘机将位于汉源县唐家镇五里社区6组小地名“元包上”“岩家坡”的集体林地开垦后种植桃树等农作物。经汉源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曹某某开垦毁坏的林地面积为12579平方米(18.86亩)。

  

  长出门牙

  

  主动作为咬紧红线不松口

  

  公诉机关认为,曹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属于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汉源县法院经审查认为,曹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曹某某认罪认罚,是个普通刑事案件。但受理该案件的法官却犯了难,因该林地属于商品林,作为被害人的唐家镇五里社区6组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也未提起公益诉讼。如果按简易程序直接判决,已受损的农用地势必得不到有效恢复。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法官认为,不能简单地对该案一判了之。随即,汉源县法院组成了七人制合议庭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一致认为,地为国之根本,农用地保护必须予以重视,同时考虑到受损农用地还没有修复,也无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法院更应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咬住”农用地保护红线不放松,让生态修复“长牙齿”。

  

  磨利尖牙

  

  宽严相济啃下“硬骨头”

  

  “在以往的做法中,需经过刑事审判和公益诉讼司法追诉后,方可进行生态修复,时间跨度较长,容易扩大损害范围,同时也影响修复效果。”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汉源县法院迅速行动,组织县林业局召开了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题研讨会,同县林业局工程人员现场勘查被毁坏的农用地,了解受损农用地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共同商讨修复方案。

  

  “农用地受损期间功能损失如何修复?”“曹某某现在答应修复补栽补种,但后续存活率及监管怎么管?”这些问题成了案件办理的焦点和难点。

  

  综合研判后,汉源县法院严格落实全面修复生态环境要求,一方面,听取林业部门意见,制定科学可行的补栽补种方案,告知曹某某修复生态环境将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曹某某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在后续修复过程中,曹某某若出现有能力履行但不主动履行修复义务的情况,法院可对其是否构成认罪认罚重新认定。同时,促成曹某某与相关单位签署修复协议,明确修复时间、方式、验收标准。并结合有专门知识的人的意见,积极引导曹某某购买10吨林业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弥补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法院通过补栽补种与替代性修复相结合的手段,实现对经济损失与生态损失的全面修复。

  

  另一方面,法院探索通过曹某某自愿交纳5000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修复义务的担保,让基层组织和林业部门进行监督落实和技术指导,曹某某后续不履行修复义务,法院将使用该款项用于修复生态环境。同时,修复方案以判决附件的形式作为判决的组成部分,缓刑期充分考虑补栽补种和验收时间,实现对被告人的约束。

  

  在无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汉源县法院把“补栽补种+购买碳汇”作为对被告人从宽处理的依据,把“缴纳保证金+修复方案作为判决附件”作为从严处理的监督手段,有效保障生态环境长治久安。该做法是汉源县法院首次运用,也是该院创新探索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积累经验。

  

  善用槽牙

  

  “巡回+宣讲”普法效果好

  

  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在庄严的国徽下,巡回法庭被搬进了唐家镇五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庭审开到了群众熟悉的地方。

  

  “啪!”3月1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到场旁听群众的议论声戛然而止。该案由汉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理,具有林业、环保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汉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涛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今年以来汉源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庭审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流沙河上游生态有机特色农业集中片区乡镇、村组干部及林业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庭审中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解读生态环境相关问题,详细阐述了大面积毁坏森林植被、耕地等农用地的危害。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案件当庭宣判,曹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砍几棵树、开几亩地,就可能要承担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这笔账大家好好算算,值不值得?对于个人来说,亏大发了,不划算。对于自然资源来说,破坏是相当大的。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修复起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等资料,向现场群众解读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法律后果。

  

  “巡回审判是连接法院与基层群众的桥梁,不仅方便群众,还能通过个案正义实现宣示和教化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邱德林说道。

  

  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们也纷纷表示,汉源县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零距离”为案发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这种方式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整个庭审标准规范、说理清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老百姓知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真正将法治力量嵌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值得肯定。


编辑:潘红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