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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大英县:拒还“飞来横财” 他倒贴一笔诉讼费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2-23 10:24:37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别人转账失误,银行卡里多出一笔钱,这种飞来横财能据为己有吗?

  

  小杨是一名经营建材、电线电缆、五金等的个体工商户。小谢几年前曾在小杨处购买过材料,双方有业务往来,小谢也由此成为小杨手机上的常用往来账户之一。2021年10月,小杨有一笔货款25万元需要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自己的账户上。由于银行单笔限额转款为5万元,小杨用手机分5次进行转账。当进行第3笔转账时,小杨不小心错点到了小谢的账户,便将5万元转到了小谢的账户上。次日,小杨发现后,便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小谢多次交涉返还事宜,并自愿拿出1000元作为感谢费。但小谢拒绝接收感谢费,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5万元。随后,小杨一纸诉状将小谢告上法庭,要求小谢立即返还不当得利5万元。

  

  大英县法院隆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小杨不慎将5万元错误转到了小谢的账户上,让其取得了利益,构成不当得利,从而使小杨受到了损失,小谢的得利与小杨的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且小谢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应承担返还的义务。小谢虽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仍判决其向小杨返还不当利益5万元。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本案中,小谢取得小杨的金钱虽不具备主观恶意,纯属意外,但仍应承担返还责任。小谢拒不返还的行为,既为法律所不容,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小谢不但不能将此款据为己有,反而要承担一笔不小的诉讼费。

  

  (邱文彬)


编辑:郑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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