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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推动依法治区纵深发展 实现“十四五”精彩开篇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1-14 15:19:4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推动依法治区纵深发展 实现“十四五”精彩开篇


成都市新津区 2021 年深入推进法治新津建设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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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副所长赵兵让带队调研新津区依法治区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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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津法新治”法治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现场   新津区司法局供图

  

  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一年多来,成都市新津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科学谋划和精准落实“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求真务实、创新举措,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的同时,城市也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以“新”为驱动推动法治建设

  

  2021年12月10日,经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历时三个月的成都市新津区首届“津法新治”法治创新项目结果“官宣”:五津街道办《协商议事“六步工作法”》、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打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区监察委《高站位谋新篇 高标准抓落实 创新推动国家监察法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打造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多举措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普兴街道办《岳店社区打造法治文化主题社区》推荐的6个项目综合排名前6,被确定为首届“津法新治”法治创新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依法治区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依法治区工作经验,2021年9月初,新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津法新治”法治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旨在通过选树典型,以“小切口”推动全区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2021年6月4日,新津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上,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唐华提出,要聚焦产业功能区建设,整合政法系统资源,建立起“政法统筹、法检公司配合、律师靠前服务”法律服务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园区+中心+企业”“线上+线下”“四方联动、三调对接”的举措,打造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2021年1月,司法部、民政部公布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中,新津区普兴街道岳店村上榜。为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法治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2021年,新津区开展了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比,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定制“个性化”民主法治示范品牌,目前已成功培育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

  

  以“法”为准绳保障依法行政

  

  2020年11月12日,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某小餐馆老板彭某花15元从金华宝峰农贸市场某摊贩处采购了3斤绿豆芽作餐馆的原材料。令彭某没想到的是,3斤绿豆芽不仅没让自己赚到钱,反而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罚款5000元和警告的处罚。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彭某于2021年3月向新津区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自3月22日依法受理彭某的申请后,新津区行政复议部门经多方调查,于6月1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来,彭某采购绿豆芽当天正好遇上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监督抽样。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将检验报告送达彭某,但彭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认定彭某存在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绿豆芽行为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的行为,遂对彭某作出了罚款5000元和警告的处罚。

  

  在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新津区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彭某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及时化解了其心中的疑惑。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新津区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8件,已审结23件,纠正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纠错率17.39%。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都中院开庭审理的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为100%。

  

  为高质高效做好数字经济、产业功能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运会等重大部署合法性审查,2021年,新津区制定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加大法治保障支持力度。据统计,2021年,新津区司法局共审查常委、常务会议题346个,审查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草案91份,其他合法性审查59份。

  

  在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中,新津区编制完成不予处罚事项清单374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90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32项。在开展执法案例评查活动中,新津区司法局对全区2020年行政执法抽样案卷100卷进行专项法律审查,针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归档等程序性和实体性内容进行审查,并点对点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同时,该局还选取2016年至2020年该区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例18件,编制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例汇编》,对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或者应当给予提示和有借鉴意义的内容汇编成册并印发全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以“治”为动能实现法治惠民

  

  “律师的答复我非常满意,你们的平台也非常便民,让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咨询法律问题。”2021年5月中旬,新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回访受援者陈女士时,她这样回答。

  

  陈女士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的教育费全部由前夫承担。因为自己的原因,陈女士没有让前夫给钱,但现在女儿已经12岁,处于青春叛逆期,眼看马上就读初中,自己已经难以独自承担教育费用,便要求前夫给付教育费,可前夫却找各种理由拒付。5月2日,陈女士听社区干部介绍,扫码社区门口张贴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连线社区律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女士使用该平台与社区律师取得了联系。律师了解情况后,建议她可以先进行调解,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好,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判决。听完律师的详细解答,陈女士满意地挂了电话。

  

  扫码关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市民只需通过手机,即可享受全时段、全地域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到社区法律顾问团队,着力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居民间偶尔发生矛盾纠纷,也会有专业热心的“和事老”从中说和……以法治的方式来保障和增进群众福祉,由此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新津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1年以来,新津区转变公共法律服务理念,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为残疾人、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实施家庭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主动向相关部门核实受援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让群众“少跑腿”。同时,该区还借助科技手段,以智能化手段驱动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开发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截至目前,已发展用户14664人,完成咨询2880人次,缩短法律服务和群众之间的距离。

  

  为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履职情况,2021年12月24日,新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 2021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会,总结分析项目开展情况,对服务项目中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项目承接律所立即进行整改。

  

  为持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全覆盖、全规范、全时空”的目标,充分激发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实效,2021年以来,新津区司法局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四三”工作法,通过明确区司法局、司法所、镇(街道)、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五主体”,确保责任分解落实;着力项目采购、开展服务、督查考核、绩效评估“四环节”,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完整闭环;强化系统式培训、清单式服务、台账式管理“三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据统计,2021年,新津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接访咨询3150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63场,调解矛盾纠纷27件,审查合同45份,推送法律资讯2251条,其他法律服务21次。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编辑:廖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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