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职务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5月18日,越西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召开由越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赤某某、李某、杨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会议议由该院检察长、案件承办人李军主持。
2015年至2017年间,赤某某、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杨某某、王某某,采取虚构合同、项目等手段,涉嫌侵吞公款615万余元,赤某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对方提供方便,涉嫌受贿共计220万余元,越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后,越西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赤某某、李某进行逮捕,采取强制措施后,该院依职权对2名被执行逮捕的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会上,李军向参会人员阐述了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并通报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和监委审查认定的事实,对案件证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处理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听证员对案件充分了解后,通过讨论和评议,分别就案件事实、情节、法律适用和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发表了意见,3名听证员均认为2名嫌疑人系共同犯罪,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嫌疑人仍有可能串供、毁灭证据的可能,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越西县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后,当场作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最后,受邀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及时召开听证会,体现了案件办理的公开性、透明性,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的有益尝试,有助于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进一步彰显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效果。
(谢静)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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