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醉驾还想找人“顶包” 数罪并罚
由叙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雍某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危险驾驶罪一案,叙永县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雍某某因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4000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1月28日晚,雍某某饮酒后驾车从叙永县枧槽乡前往叙永镇。途中,雍某某一心二用,一边酒后开车一边与朋友微信视频通话,结果撞上停放路边的小轿车。被撞小车再次碰撞到另一辆停放的机动车,致三车受损。民警到达现场后,雍某某不仅隐瞒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还试图让朋友王某某来“顶包”处理事故。不料,雍某某正欲导演“顶包”戏时,被撞车辆司机当场戳穿。民警对雍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和抽血送检,结果显示雍某某为醉酒驾驶。民警检查雍某某出示的证件时,发现他的驾驶证大有文章,原来雍某某早在2017年、2020年先后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雍某某于2021年委托他人伪造了一张准驾车型为B2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月24日,叙永县公安局以雍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叙永县检察院移送起诉。办案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未就雍某某伪造身份证件的罪行移送起诉。后通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强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后,叙永县检察院最终以雍某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危险驾驶罪两个罪名提起公诉。对检方指控,雍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了被撞车主的谅解。
(陈瀚婕 贺安玉)
编辑:郑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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