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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广汉法院联合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6-10 10:44:4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以最严密法治 保护生态环境

  

  近日,金堂县法院联合广汉市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会上,两地法院共同发布了6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彰显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共同筑牢成德眉资综合试验区龙泉山东侧沱江发展轴生态保护屏障的决心。本报记者选择其中3起典型案件予以报道。

  

  深夜倒建渣 物流公司被罚10万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某物流公司凌晨在河边空地擅自倾倒建筑垃圾,随即展开调查。但该公司矢口否认倾倒行为,该执法局通过时空查车、GPS行车轨迹比对分析,认定了其倾倒行为,且发现该公司在一年内有多次深夜倾倒行为,遂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物流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金堂县法院一审认为,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虽未现场查获违法行为,但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调查取证,认定某物流公司倾倒建筑垃圾,给予某物流公司罚款 10 万元。该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适当,故判决驳回某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猎捕麻雀35只 构成非法狩猎罪

  

  徐某为猎捕鸟类食用,驾车前往广汉市高坪镇水磨村一空地,架设捕鸟网等自制狩猎工具猎捕野生鸟类35只。经鉴定,被猎捕鸟类为(树)麻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列保护动物,每只价值300元。广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徐某在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间,用国家禁止的捕鸟网捕捉(树)麻雀35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数量巨大,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15000元,依法没收作案工具。

  

  倾倒危化品 污染土壤80余吨

  

  钟某、兰某、梁某在钟某家中清洗装有不明液体的蓝色塑料桶,导致清洗废液流至附近土壤中,后又将塑料桶运至金堂县三星镇天星路边转移丢弃,在运送过程中,塑料桶上附着的污染废液流至附近。经检测,3人倾倒物质为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对受污染土壤进行应急处置,转移、处理受污染土壤82.49吨,对污染范围人员进行转移、安置,产生费用近1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倾倒危险化学物品,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私财产损失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因3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2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3人应承担公益损失费用909582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实习生 廖安泰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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